交了《骄犬》的稿子之后,如果照着我的个性和习惯,肯定是乖乖的将「所爱非人」系列第三本写下去,这是金牛的基本个性吧?按部就班,有原则,不喜欢变动,而且固执。

没错,固执,像头牛一样,表面嘻嘻哈哈的,骨子里可严厉了,什么事就只有一个标准──「就是要这样」,从没想过「如果不能这样」,所以,一旦面临「根本无法这样」时,就只会抓狂地大喊:「怎么会这样?」

咳,我不是在绕口令,而是突然觉得我这人还真不知变通,只知道一步一脚印,就从来不会来个大跳跃或单脚蹬行,连一点投机的心都不想要(看清楚,不是不会,是不要),总是要很辛苦很辛苦地走完眼前的路,然后,累个半死。

这么多年来,我发现我就是用这种态度在写稿,从一而终(这句成语好像不用在这里),不完成绝不干休。

但这一次,我把「野凤」抛下了!甚至,很想把「恶貂」也搁置……

因为,我还真喜欢「英雄帮」这一帮子人,他们不是厉害角色,可是却很有趣,有点贪生怕死,有点胆小怕事,勇气?不够;胆识?没有,根本称不上英雄,但,不是英雄又如何,这年头啊,当英雄太危险啦!还是当凡人就好。

英雄,就留给那些男主角去争吧!

只是哪,也不知是否野心太大,想得太多,这本「前传」可把我折腾得够惨了,前面写得开心,完全不顾后果,一直把关键重点压着不谈,结果,到后头可就遭殃了,一堆故事要说明,一堆转折要解释,还有一堆「爱情」等着谈……

更重要的是,既叫「前传」,就表示故事还未真正开始,而名为「群雄乱舞」,则更表示后头还有一堆人排队等着出场。

知道我在说什么吗?没错,就叫自讨苦吃。

想轻松点,就别弄个这种系列出来啊,我这「非得要怎样」的老毛病就是改不了,导致最后这半个月神经紧绷,差点疯掉。

现在,终于完稿,再回头看看整个故事,突然觉得,我好像不是在写爱情小说,怎么里头爱情成分这么稀薄?

因为,「英雄令」才是这本书的主角!傅攘之和冯小彧齐声抗议。

天啊!真的是这样吗?

是真的。英雄帮同声吶喊。

……

好吧!大概,可能,或者,也许,是我太专注在「英雄令」上了,我会谨记在心,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。

由于必须自我反省,这次序文就到此为止。

至于接下来要写哪一个系列?

我也不知道,就随心随兴吧!




  • Notable

  • ⇒ 叹为观止_ 序曲
    序曲 冬夜,两点四十一分,风高月黑,空气凛冽。 一个人从深暗现身,缓缓走近傅宅的守卫室,一名守卫警觉地走出去,冷喝一声:“站住。” 对方慢慢抬头,守卫立刻愣住低呼:“无……无敌护法!你……你怎么来了?” 另一名守卫也吓了一跳,打开窗户,瞪著六韬馆的护法无敌。 “首领叫我提前回来守护主人。” “是吗?可是……”守卫们有点起疑,互看了一眼。昨天,无敌才来电要他们小心戒备…… “开门。” “等等,我请大中师兄……”其中一名守卫低头正要用手机联络屋里的大中,倏地,一记刺痛打进他脖子,不到一秒,他就翻白眼倒地。 另一名守卫大骇,转身想按下警铃,但那人举起手中的枪,子弹穿过消音器,直接打进他眉心,当场死亡。 “好了,搞定,开始行动。”入侵者撕下一张人皮面具,侧著斯文冷漠的脸,对著领口的小型接收器冷冷地下令。 顿时,大门外二十公尺处的那辆黑色休旅车车门刷地打开,冲下六名大汉,个个身著劲装,戴著防毒面罩,兵分两路,其中两名进入守卫室,将监视器总电源全数切断,毁坏所有影像存档,并精准地找出保全警报系统控制器,一并拆除。 其他四名,则如影子般跃过大门,闪进了花园,从后门潜入,在空调系统里加入一些粉末,不到一分钟,无形无色无味的毒气,从傅宅的空调系统散出,弥漫在整栋主屋建筑里。 “第一步已完成。”一名大汉报告。 “三十秒后执行第二阶段,注意,别伤了货物。” “是。” 三十秒后,四周鸦雀无声,他们的行动敏捷,似乎早已将傅宅摸透,毫不迟疑,闯入大厅,直接就奔往二楼,撞开长廊底那一扇镶著一朵银花的房门。 房里,两名身著六韬馆黑衣服装的人已倒在地上,其中一人甚至还趴在床沿,一副忠心护主的姿态,好像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秒仍试图保护床上熟睡的女孩。 女孩,约莫十八岁,不受毒气影响,依然安稳地沉睡著,娇俏甜美的脸庞看起来恬静而纯真,像个天使一样。 劲装蒙面人一把将那黑衣人踢开,二话不说,直接将女孩扛起,迅速离开。 显然,他们目标早已确定,行动也经过了精心策画,三分钟内,一行六人又匆匆上了车,消失在暗夜之中。 ...

    February 15th, 2008 | Category:叹为观止 | No comments yet